保护、传承、传播与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四个概念的厘清

郑焕钊 钟淑娴

2026-03-12 1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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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郑焕钊(1984- ),男,广东潮州人。文学博士,暨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近20项。发表《亚文化失范与新媒体文艺批评网络暴力》《从媒介融合到文化融合:网络文艺的发展路径》等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专著《网络文艺的本土实践》《数字时代的文化发展》等五部。主讲课程:文化产业概论、调查研究方法与实践、文化创意与策划。主要研究方向:网络文艺与文化产业、海外汉学。

钟淑娴(1999- ),女,广东东莞人。暨南大学文学院文化创意与文化产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文化项目策划与管理。


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潮汕文化创意产业调查与研究”(项目编号:GD23CW21)。



内容摘要

“保护”“传承”“传播”“活化”是四种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思维和处置方式。这四个词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内已经被广泛地使用,但并没有被精确地使用,在概念上仍然存在诸多不明朗之处,急需要对其做出一系列明确的学术定位。“保护”的意含定位于制度体系和实践基础两大方面,既是概念上的关注重点也是行为上的关键要素;“传承”聚焦于纵向承继的运动过程,传承对象、传承途径和传承机制是确保传承概念完整性的三要素;“传播”强调横向播散与双向反哺,只有充分及正确的传播才能起到更好的反哺效果;“活化”概念涵盖激活内在潜能与注入新时代活力两个层面,是使传统非遗文化与现代日常生活联结的行为方式。对这四个概念内涵的明确、范围的区分以及语义重点的厘清是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谱系梳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传播;活化;概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智慧结晶与世界人文脉搏,无论是国际社会还是我国国内,从学界讨论到官方认可,都不遗余力地对其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尽管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仍然会随着现代社会变迁或是知识景观拓宽而不断延伸与深化,但不可否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具有相对统一的术语。围绕着已获得官方界定和已达成学界共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以“保护”作为起点,“保护”“传承”“传播”“活化”这四种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思维和处置方式衍生而出。这四个词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领域内已经被广泛地使用,但不少文章的篇名是同时涵盖有四个词语中的任意两三个,而文章内使用这些词语的时候通常是不做细分地使用“和”来作为同义词语的并列相连,这表明这四个词语往往并没有被精确地使用。

尽管是看似相近的四个词语,实际上它们是四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根据具体语义和内涵的不同,必然会产生不同的使用情境,承担着各自的语用功能,在现实实践中也会对应不同的适用原则和行为导向。因此,本文认为对这四个词语存在着概念混淆的问题,理论上的错位更容易导致实践上的混乱与效果弱化。故本文试图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阐释为出发点,在探索这四个词语的来源之后对其概念进行深入辨析,旨在初步探索出目前认知和处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概念谱系,从而帮助我们明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理论,以理论来更好地指导实践。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阐释及四个概念缘起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重要的精神命脉与民族记忆,其中“非物质文化”代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由不同时期人们的生产方式、日常生活或民俗活动所组成,与人类个体或群体的生活息息相关,而“文化遗产”则意味着它同时也是国家与社会层面的公共文化,受国家认可与保护。[1]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提出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以国际官方和国内法定的界定为准。目前,国内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本身的具体内涵已形成了相对统一的认识。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已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2]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

产法》——

“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3]


以上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界定,已经触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容,表明我们能够统一的认识是: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机存活于个人或者群体的组织之中;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代相传的;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大致涵盖“非物质形态”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传统节日礼仪及民俗活动等,也包括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文化场所等“物质形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有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概念的理论认识后,我们再把视野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图景上,沿着历史的脉络和社会的变迁进行初步考察,以此来明晰“保护”“传承”“传播”“活化”这四个概念的源起。首先,自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式进入中国以后,由于受到乡村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全球化大潮冲击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遭遇着日益严重的消亡危机。在季羡林、冯骥才等一批中国学者的推动下,我国政府和人民逐渐意识到保护和抢救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必须面对和应该即刻启动的重大课题。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4]这体现出当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濒危状况严重,濒危成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提语境。后续出台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等法案都是为了更好地展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保护”也就成为我们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先的一种认知思维和处置方式,同时也是作为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工作的基底,一旦离开了保护这一基底,非物质文化遗产就难免会落入消亡的绝境。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基础上,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渐渐产生了认识上的深化,最突出的一个变化是强化了传承观。对比2003年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制定的十六字保护方针与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方针,分别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这当中有一字有重要改动,即将“继承”替换为了“传承”。这一改动反映出我们真正领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当中所称的“世代相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别于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多地依托于“人”本身而不是“物”而存在,人的传承尤为重要,没有人的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便会面临失传、后继无人进而退出历史舞台的危机。[5]至此,“保护”不再是一个单薄的“抢救”概念,同时还蕴含着“传承”这一核心意涵。

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取得一定成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意识觉醒,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有的生存环境在渐渐地发生改变。我们迎来了大众传媒和信息爆炸的时代,各媒体急剧扩张,“传播”成为一切行业的必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也由此对“传播”产生了依赖。网络、电视等传播媒介能够跨时空地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留存时间以及拓宽其活动的文化空间,媒体本身也承担着延续文化命脉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与此同时,市场经济也在蓬勃发展,经济与文化的互动日益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则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创新之举,越来越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开发成为文化产品及服务,活现于当代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传播”与“活化”也就成为我们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的认知思维和处置方式,此处的对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意在说明不论是传承还是传播、活化,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展开,保护是原始起点也是根本基础。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保护、传承、传播、活化”这四个词语的结合在某种程度上是由时代驱使的,是历史赋予的使命,呈现出一种动态演变的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濒危使得“保护”成为必然、政策变动呼吁“传承”、传媒力量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市场经济时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提供可能。而如果我们回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的多样特征,会发现此种结合也都是顺理成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有传承性、地域性和活态性,传承性是指其能够被人类群体或个体一代接一代享用、传承或发展。[6]这种可传性正昭示着许多古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流传至今,也告示着世人需要把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下去,保证其得以经久性地进行代际传递。地域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与发展总是与某一地区或民族的人文环境密切关联。[7]但非物质文化遗产又不仅仅是地方所有,它既是社会的、民族的、国家的,更应当是世界的。所以为了突破地域限制、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困于原地域内而日渐衰微,“传播”成为互联网语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高频率用词。活态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拥有能够吐故纳新和开合应变的生命力,通过人的活动得以展现其内在的文化内涵。[8]故我们追求的“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其活态性的本然特征,也为了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二、“保护”“传承”“传播”“活化”非物质

文化遗产的四个概念厘清

为了厘清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这四个概念的准确意含,本文遵循“一切从概念出发”的原则,首先追溯词语的原本含义,再将词语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内结合具体实例深入探究其具体内涵,以此来对其进行相对精准的定位,规定概念范围,正如现代术语学的创立者欧根·维斯特所说:“每项术语工作都是从概念的研究出发的。它的意图就是要划分清楚概念间的界限。”[9]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体系与实践基础

“保护”一词的用途非常广泛,对它的基本解释是“尽力照顾,使不受损害”,例如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湿地等,既包含从内部维护自身的样态也包含避免遭到外部侵害的意含。迁移到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则可以浅显理解为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危机面前不受损害,同时保持其自身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多样性从而得以继续传承下去。更加精确的定义可参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详细阐述:“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维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10]在这一界定里,我们能够确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涵盖有九项重要内容,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以及根本目标在于“确保生命力”。

在这一国际官方赋予的权威定义之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工作呈现出两方面的指向。[11]第一是国家层面的制度体系建设。自2011年6月1日里程碑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之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开了快速全面的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国务院办公厅、文化部、文旅部等均发布了多种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法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力度越来越大,从上至下都在部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包括以上界定的九项内容),提出保护目标与要求,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国家、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近年来还更加关注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界定的立法问题[12],总言之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这表明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时受到国际和我国的战略性支持,凸显保护行为在人类进程中的重要地位,以最高权威昭示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全人类的共同责任,同时也从侧面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国家的上层政策,通过政策来明确保护的方向与目标。尽管目前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但是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体系不容置疑地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一概念的最大支撑。第二是微观层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基础。既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那么保护的主体就不会只是国家、政府,还会涉及传承人、工商界、学术界等多领域的保护主体,来共同实施保护九项内容以及贯彻落实国家与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以一种最佳合力来发挥保护的最大效果。此外,“保护”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决定了这一概念及行为一定是作为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工作的基础和最根本准则,不论是九项内容中的研究、传承、振兴等,还是本文所探讨的传播、活化,所有相关的理论都不能脱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语境,而所有的实践也不能牺牲保护成全其他。

从这两方面的指向我们能够更加清晰地领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一概念的关注重点,以及其在当代社会显现出的特征是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因为从对国家文化安全的认识出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主权的主要体现之一,而从对现实世界的认识出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全球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唯有借顶层设计的权威力量才能更好地解决文化霸权主义出现和全球化导致文化多样性丧失的重大议题。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纵向承继的运动过程

    “传承”的概念最早见于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其词条显示为:“传授和传承:木雕艺术经历代传承,至今已有千年的历史。”[13]这一词首先被运用于民俗学研究中,意指民俗在约定俗成之后,人相袭,代相传,今俗袭古,古俗沿今,具有承袭性和相对稳定性。[14]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早期就是属于民俗的范畴,本身是脱胎于民族民间文化,所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内的“传承”可以沿用民俗学内的定义。从“人相袭,代相传,今俗袭古,古俗沿今”来看,“传承”是一个纵向交接与承继的过程,由“人”作为核心发挥作用,在代际间进行传递,同时又在时代轴上进行沿袭。为了更加精确地把握“传承”这一概念,本文认为可以参照布迪厄有关文化资本基本形态的理论来明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所包含的关键要素,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体系之下出现了由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的现象,文化资本因此充当着一个连接古与今的重要介质[15],把握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资本的三个形态,也就更加容易掌握“传承”的核心意涵(见图1)。

布迪厄指出,文化资本具有具体、客观和制度三种存在形态,将其嵌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去理解,分别对应着传承对象、传承途径和传承机制。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资本来说,首先,以精神或肉体的持久的性情形式存在的“具体形态”可以理解为植根于民众日常生活中的、世代相传的独特技艺、技能以及知识、精神,它们都是依赖于人以及人的观念和精神、文化内容、民族心理等抽象事物而存在的,“人”便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的传承人,而这些事物便是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点对象。其次,通过资本外力的推动而以物质形式存在的“客观形态”则对应着传承的途径或者说表现形式,是对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及精神的具体显现,也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的路径,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博物馆、节庆仪式活动举办等途径的最终目标都必然指向着“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当然,实际的传承效果还需另加评估。最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制度形态”即各种传承机制,如有国家权力介入的传承人认定、保护与等级制度,又如各种能够习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技能以及获得传承人资质培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习中心和培养机构。[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强调: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4]尽管制度形态内会存在着认定机制缺陷、改变传承人之间的人际关系生态、挫败非官方传承人积极性等方面的隐忧和争议,但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离不开法律保护和制度上的庇护这一点已达成共识。[17]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横向播散与双向反哺

如果说“传承”是纵向的“接力”,那么“传播”则是横向的“播散”。美国著名的传播学家威尔伯·施拉姆将“传播”的定义概括为:“A通过C将B传递给D,以达到效果E。”“这里A是信息发出者,B是信息,C是通向信息接收者D的途径或媒介,E是传播所引起的反应。”[18]围绕这一基本定义,本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这个概念具象化为图2。我们可以把“传播”想象为一座横向的桥梁,这座桥梁也就是传播中的途径或媒介C。在前工业时代,C通常就是“人”以口头言语、文字、图像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简单的传播,而在现代传媒发达的时代,C就代表了更加多样化的媒介类型。桥梁的一边通往大众,一边连接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大众所充当的角色是信息接收者D,D所接收到的所有信息(即B)都是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出发的,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并不会自己产生动作,所以A同时包含着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比如说各类媒介机构或者个人传播者。桥梁所连接的两端是相互作用的,当然会产生正面的效果也会伴随负面的效应,而为了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理想目标,此处着重探讨这两端双向反哺的一面,即E1代表传播作用于大众D所发挥的功能,而发生在大众身上的正面反应,又能够反哺到A产生正向的效果E2。

当代数字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能够打破文化区隔,实现跨地域的共相融合,充分及正确的传播能够同时达成E1与E2的良好传播效果。其中E1主要涵盖获得大众认知、帮助大众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激发大众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三个方面。例如,2022年第二十四届冬奥会的开幕式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二十四节气”作为倒计时,从“雨水”开始,到“立春”落定,向世人展示了中国古人的文化智慧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开幕式通过全球传播网络进行直播,据统计北京冬奥会的网络观赛规模远超历届冬奥会,这极大地扩大了“二十四节气”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众认知范围,催生我国的民众从中产生巨大的文化自豪感,我国网友们都自信地称之“每一秒都是中国人的浪漫”。在开幕式后三天,中国天气网紧追热点对中国气象局气象服务首席专家、中国天气·二十四节气研究院副院长以及CCTV新闻联播天气预报主播进行了专访,更加深刻地面向观众诠释了这些节气经典诗词背后的气候特征和文化寓意,帮助更多的人了解了二十四节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

上述作用于大众身上的反应能够反哺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连带着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收获正向的效果(E2)。第一,无形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自“二十四节气”惊艳亮相2022年北京冬奥会后,在各类媒体的农业、养生等栏目中都增加了与二十四节气相关的内容,向观众更加全面地普及二十四节气所蕴含的科学品质与价值理念。互联网上社交媒体的话题榜也被二十四节气引爆,话题均导向对该创意设计的赞扬以及对我国博大精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称颂,流动着众多国民的爱国情感以及文化归属感,越来越多的人根据二十四节气来安排生活。这样的氛围反映出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意识上的认同与重视,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会更加容易转化为一种自觉的行为。[19]第二,助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世界。除了冬奥会方面向国际运动员、国际贵宾、国际友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纪念品、非物质文化遗产颁奖花束、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长廊等形式直接展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风貌之外,信息媒介的无界性与共享性也使得我国的每一位受众都有可能间接成为一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者,在线上线下以多种形式推广包括二十四节气在内的更加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样态,助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瑰宝在世界范围内绽放精彩。第三,获取市场份额与经济效益。这一点主要针对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如冬奥会官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冬奥会官方以玉雕、建盏、蔚县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核心打造出了多姿多彩的特许商品,也有诸多融入了二十四节气、春节、民族文化等中华元素的纪念套装。在借冬奥会传播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了市场认知以后,这些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产品不仅占领了海内外的市场份额,也让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直接获得收入,真正发挥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与市场价值。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激活与焕新内生力量

“活化”从字面上的释义是指让某件事物“活过来”,让其具有生机与活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语境里,一个普遍的认知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就是要保护住它活态存在的特征,确保其生命力延续,正是这一认知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理论的形成。[20]“活化”偏向于是一个动作,是作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而“活态呈现”则是这个动作的直接结果,执行这个动作的人可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文化创作主体、品牌官方、新媒体人员等,他们会通过多种形式来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呈现于当代大众的日常生活之中。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有活态性,是属于我们的活生生的传统文化,但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环境早已随时代变迁而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活在我们这个新时代的当下,故本文认为“活化”这一概念主要包括有激活其原本的内在潜能以及注入我们新时代的活力这两方面的内容。

首先,激活内在潜能是为了避免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永远沉寂地凝固于历史时空中,在这方面最典型的活化形式则是利用数字技术来活化静态的或是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例如,京剧演员王佩瑜就是利用短视频平台出品了系列“笑出国粹范”的视频,展示京剧中“阴笑”“冷笑”等多种笑法,获得了26.1亿次的点击播放量,后续也出现了众多模仿者。她还在《朗读者》节目中用韵白结合古词朗读《念奴娇·赤壁怀古》、在《奇葩大会》中展示与教学三级韵、与虚拟偶像洛天依合作演出、带领B站国风up主逛上海京剧院以展现国粹之美 …… 这些举措以多样形式激活了京剧的内在潜能,证明了京剧是有多种存在形态的。王佩瑜在《传承中国》节目开播的发布会现场称:“京剧有太多值得玩味、值得被挖掘、值得被反复琢磨,甚至重新发现的部分。”她正是以这些创新的、跨界的行动告诉了人们京剧并不是人们传统印象中的“老气横秋”,它的潜能与魅力都是无限的。

其次,注入新时代活力是为了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在新时代里焕发出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过“要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例如,剪纸、泥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产品会为消费者提供定制明星“爱豆”版的服务;一名传统糖画师借爆火的《小猪佩奇》之势创作佩奇形象的糖画,一天内能接到上百个订单[21]。“90后”苏绣代表性传承人姚兰推出新品牌“姚绣”,主打年轻化与生活化,以苏绣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核心打造出手机壳、耳环、笔记本、卡包、腕表等时尚物品,受到众多年轻消费者的喜爱。这些都是为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注入新时代活力的表现,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都盘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入甚至更加贴近大众的生活。总言之,“活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里更加强调的是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部所进行的创新创造。


结论

通过上述研究,我们可以看到,“保护”“传承”“传播”“活化”四个概念,各有其具体的内涵与所指,并不能简单地泛泛而论。

“保护”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并且在我们惯常的思维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直是一个全社会的、普遍性的事,但其实这是一个广义上的认知,本文认为当我们立足学术研究之时,应当在概念界定的范围内进行论述,否则容易造成意义悬浮,无从把控;当我们开展实践工作之时,“保护”更不应该只是一个随便能挂在嘴上说的词语,而是需要做出切实的保护行动才能称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基于此,本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概念意含定位到了制度体系和实践基础这两个方面,既是一种概念上的范围界定和关注重点,也是一种行为上的关键要素。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这个概念,我们应着重强调的是“过程”二字,这一过程是纵向深入的,所以要达成传承的目标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会终止,这是一个永恒的生命运动过程,是为了让有价值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持久地延续下去,而这一过程的运作绝对离不开传承对象、传承途径和传承机制,正是这三要素确保了“传承”概念的完整性。

结合了2022年冬奥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动的事例来具体分析E1和E2是为了说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这一概念可以聚焦到普及、推动与广泛传播、横向播散这些关键词上。充分及正确的传播能起到更好的反哺效果,但需要注意并不是任意的传播都能够反哺,也不是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需要所谓的反哺,有时候传播反而还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损害,所以关于传播的效果还需另外进行专门的评估。

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是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活化石而产生的概念,是新时代催生出来的一种作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特殊的保护手段,也是使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与现代日常生活相联结的方式,主要包含激活内在潜能与注入新时代活力两方面的内容,是“‘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实现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充分表现。

本项研究只是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谱系梳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目的是希望能够以此引发我们对待概念的严谨性,加强对概念核心内涵的认识。保护、传承、传播与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四个概念在学界尚未形成统一认识,仍然存在诸多不明朗之处,急需要对其做出一系列明确的学术定位,故本文算是一个初步探索,难免存在有准确度方面的不足,并且本文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对概念的外延、概念之间关系、概念所指向的实践适用原则等方面做深入拓展,从而更加全面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以及实践工作提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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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工坊典型化发展的共性机制探析——基于河南省典型案例的“五同”模式

【摘要】非遗工坊是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乡村振兴实践相衔接的重要组织形态。以河南省入选“全国
薛峰 0评论 2026-07-25

文旅升维,非遗咖啡馆何以成为年轻人的“新向往”?

你有没有发现,当下文旅消费风向已悄然改变。“走马观花”式打卡逐渐退场,有温度、有文化、有专属感的深度
新华网 0评论 2026-07-22

以设计活化传统,皮影戏龙 × 碉楼图形

1非遗文化皮影戏龙文创产品设计以皮影非遗为基底,神话人物戏龙构图,撞色还原皮影质感,日用文创赋能传统
视觉文化研究 0评论 2026-07-21

萦绕千年的香气,看古人如何把香用到极致

熏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熏香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一种精神追
黄韵诗 0评论 2026-07-16

“虎镇五毒”图式的民间造型观念与文化内涵研究

【摘要】“虎镇五毒”是我国民间美术中常见的吉祥图式,多见于端午节相关的民俗活动中。该图式源自阴阳五行
李静宜 0评论 2026-07-15

让非遗与民族文化 “活” 在笔画间

文字,是文明的载体;字体,是文化的诗意表达。苗族古歌的千年韵律、26 个民族的文化底蕴、非遗傩戏的神
视觉文化研究 0评论 2026-07-10

端午桨声过后,民俗龙舟如何慢慢走成长久文旅风景!

每逢端午时节,天南地北的江河之上,都少不了龙舟竞渡的身影。不同地域的水土文脉,慢慢养出了样貌、气质各
填品 0评论 2026-07-08

不止好看!把非遗、山水、节气装进礼盒里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产品的包装不仅仅是简单的容器,更是品牌与消费者沟通的重要桥梁。今天,就让我们
小闫 0评论 2026-07-08

基于库淑兰剪纸纹样的陕西旅游文创设计

“花剪万象” 源自中国民间剪纸艺术大师库淑兰先生灿烂丰饶的精神世界,旨在将那份扎根于黄土、绽放在指尖
李宇航 0评论 2026-07-04

不做宣讲做嵌入:中国非遗靠什么拿下世界杯百年首单?

当2026年美加墨世界杯在墨西哥城揭幕,另一场没有哨声的比赛也在同步发生——中国传统手工艺,史无前例
楼兰出海 0评论 2026-07-02

当非遗遇上新国潮佛山灯彩如何“焕灯翩”

在岭南文化的百花园中,佛山彩灯是一朵绚丽的奇葩。它流传于广东省佛山市,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在
视觉文化研究 0评论 2026-07-02

走进非遗 ,传统美术——嵌瓷

作为人类文明星空里的璀璨明珠——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社会文明的珍贵技艺,还是人类滋润心灵世界、值得
时代记忆 0评论 2026-07-01

2025中国非遗年度新闻人物揭晓

6月25日,2025中国非遗年度新闻人物推选结果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揭晓。10位2025中国非遗年
光明网 0评论 2026-07-01

别再说传统文化要被时代抛弃了,看看非遗正在怎么“逆袭”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这样的声音:“现在发展这么快,老祖宗那点东西还能传下去吗?”“年轻人谁还愿意学那些
开门大集-小集美 0评论 2026-06-30

薪火赓续,鹤壁窑再谱新瓷章

张卫国,河南省工艺美术大师,中国民间工艺美术大师,河南省陶瓷设计艺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时代记忆 0评论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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